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 来源: 作者: 阅读: 日期:2019-07-25 15:02

  山西省档案馆(以下简称省档案馆)是集中统一管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重要档案资料的基地,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为正厅级。

  省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二)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单位等按规定应当进馆的档案资料。收集征集散失在省内外的有关重要档案资料、文件和史料。

  (三)集中统一管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单位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组织开展档案信息开发,提供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开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服务工作。

  (五)挖掘档案资源,开展馆藏档案的编研出版工作,制作各类档案专题展览,提供档案文化产品。

  (六)组织开展各类档案保护、管理技术及档案标准化等研究。

  (七)组织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