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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档案馆关于征集口述史料的公告
  • 来源:收集征集部 作者:霍思彤 阅读: 日期:2023-05-15 16:27

口述史料是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抢救历史史料、丰富馆藏资源、扩大历史维度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时代档案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山西省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征集口述史料。

一、征集对象及内容

(一)以参加过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老兵、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为征集对象,挖掘和抢救珍藏在老战士心中难忘的记忆,发现和记录老战士动人的故事,通过重温往事、口述历史,重现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山西儿女奋不顾身反抗侵略、保家卫国的英勇事迹。

(二)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发生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决策及取得的重大成就的参与者、见证者为征集对象,鲜活、生动地讲述三晋儿女听党指挥跟党走,努力建设山西的生动实践和奋力谱写新时代山西各项事业新篇章的光辉历程。

1.纸质档案资料。日记、信函、书籍、文稿、通讯报道、任职文书、传记、回忆录、生平事迹记载等。

2.音像档案。老照片、录音、录像等。

3.口述史料。当事人和知情者讲述的历史见证、采访记录等。

4.实物档案。荣誉证书、军功章、奖章、证件以及各种有纪念意义的工作、生活用品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

三、征集办法

本次口述史料征集将采取“口述历史+档案征集”的方式同步进行,请可全面、准确地讲述人生经历或事件全过程的史料提供者根据“亲历、亲见、亲闻者”的经历确定选题联系省档案馆,省档案馆将安排征集人员对确定的口述者进行面对面访谈,录制音视频资料,征集相关档案史料。

四、说明事项

(一)所提供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意见。寄存的档案资料产权归寄存者,由档案馆负责保管,寄存者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能否准许他人利用的决定权。

(三)提供的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还是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丁晓东 13934611218

    贾俊梅 15235104692

    霍思彤 15234687088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东街81号 山西省档案馆收集征集部



山西省档案馆     

2023年5月10日